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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公报

张湾区人大常委会 www.zhangwan.gov.cn

2017-05-27 15:53:00 来源:本网

  目      录

  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1)

  关于2016年十堰市张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十堰市张湾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德龙(1)

  关于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审查报告(7)

  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8)

  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张湾区财政局  曹宇明(9)

  关于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14)

  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16)

  关于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张湾区财政局局长  曹宇明(16)

  关于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审查报告(22)

  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的决定(23)

  关于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报告张湾区民政局局长  孟德华(23)

  关于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视察报告(28)

  张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社区医疗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张湾区卫计局局长 黄燕(31)

  关于全区社区医疗服务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35)

  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出席人员名单(38)

  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2017年3月30日)

  一、审查和批准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十堰市张湾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审查和批准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十堰市张湾区2017年财政预算。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社区医疗服务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6年十堰市张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7年十堰市张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赵德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由于十堰市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还在执行中,根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两保一转”为抓手,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推进改革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

  (一)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全区完成生产总值452.5亿元,是年计划的102.1%,比上年增长1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7.1亿元,是年计划的100.7%,比上年增长20.8%;区级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9亿元,是年计划的100.1%,比上年增长12.19%。

  工业经济量质齐升。全区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700.4亿元,是年计划的100.1%,比上年增长10%。工业经济转型加快,创新型企业保持较强发展态势,装备制造业完成产值30亿元,增长15%;企业培育工程效果显著,新增规上企业20家,天雄科技、十堰恒庆、湖北康晨等分别在北京、武汉、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湖北国瑞进入新三板挂牌,挂牌企业总数达8家。企业创新能力增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家,专利授权245项,其中发明专利129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64.2亿元,占GDP比重达14.5%。

  第三产业快速增长。全区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2亿元,是年计划的104.5%,比上年增长14.9%。昌升、万达重点商贸项目开业运营;新发展堰龙马、双创中心等创业平台3家,外贸服务平台1家,1铸材网、天泽、大西沟生态旅游020平台等电商平台5家,南京文交所鄂西北中心落户张湾,新型业态发展良好。旅游市场持续兴旺,成功举办黄龙草莓采摘节、郁金香节、梦幻灯光节、汉江樱桃节、白马山民俗文化体验节等系列旅游推介活动。全年接待游客8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9.8亿元,分别增长14%和18.5%。

  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全区完成农产品加工总产值28亿元,是年计划的58.3%。农旅融合稳步推进。斤坪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相公岭、沉潭河、花果山等一批农旅融合景区建成运营,农民脱贫致富路径得到拓展。特色农业持续巩固。共发展茶叶、油茶、中药材基地1200亩,车厘子、猕猴桃、草莓、樱桃采摘园1000亩。旅游观光、文化休闲、网络购销等新的经济业态异军突起,为张湾农业经济发展带来新的亮点。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成封顶,2387套安置房投入使用,6700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人口发生率由36.2%下降到22.4%。

  (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坚持把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居民收入不断增长,百姓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9623元、29503元,分别增长9.45%、8.18%。生态文明建设开创新局面。广泛开展“五城”联创、“清水行动”、“环保五进”、节能宣传等活动,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实现全覆盖,裸露山体修复、天然林保护、义务植树等年度工作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安全网越织越密。预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续保率达到100%,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面提高,城市低保提高到600元/月/人,农村低保提高到375元/月/人;新农合制度巩固发展,参合率达100%。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区35个社区、68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实现了基层劳动机构全覆盖。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学校建设有序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达到310人,同比增长7%;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80张,完成年初目标。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群众文化体育生活丰富多彩。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信访稳定等各项工作管控有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二、2016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支撑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全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7.1亿元,是年计划的100.7%,比上年增长20.8%。其中先进制造业项目完成投资44.1亿元,同比增长5.3%;现代服务业项目完成投资103.4亿元,同比下降15.9%;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35.7亿元,同比增长22.6%;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9亿元,同比增长8.9%;社会发展项目完成投资39亿元,同比增长7.3%。

  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全区重点项目166个,计划总投资40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3.3亿元,新建项目135个,续建项目31个,完成投资98.6亿元。其中市重点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31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6亿元,完成投资59.4亿元;省重点项目4个,总投资140.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亿元,完成投资21.1亿元。

  项目资金争取有新突破。全区共编制申报项目242个,其中交通项目15个,工业项目2个,农业项目18个,社发项目35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34个,对口协作项目15个,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项目38个,恢复重建项目21个,“补短板”项目43个,“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1个。全区共争取各类资金6.9亿元。

  对外开放协作深入推进。全区新引进区外境内项目16个,其中工业项目6个、服务业类项目5个、现代农业4个、新能源类1个。2016年全区利用外资706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2.5%。与北京市丰台区对口协作关系进一步深化,丰台区王佐镇、长辛店镇、方庄街道和卢沟桥街道分别与我区柏林镇、花果街道、红卫街道和汉江路街道结对,签订了对口协作协议,达成结对关系,实现了我区乡镇一级全覆盖,区直有关部门对接工作实现常态化,政务互访、商务考察、交流培训等活动频繁,全方位、多角度对口协作体系基本形成。

  总体来看,2016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这是全区上下克难奋进、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区委科学决策、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正确监督、全力支持的结果。当前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需要破解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新旧动能转换任务繁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任务十分艰巨,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二是工业和民间投资偏弱,包括新兴产业在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势放缓,能够扭转我区产业结构现状的重大项目数量和规模储备不足;三是保障民生刚性支出持续增加与财政收入高速增长势头减弱的矛盾进一步显现,民生保障压力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201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2017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张湾大转型、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全面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关键期,是率先在全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做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要科学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机遇。一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战略,为我们改善发展条件,扩大有效投资带来多重利好。二是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规划、汉江生态经济带等区域发展规划,为我们开展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三是重点产业发展格局已经形成,为我区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能。十堰工业新区、生物产业园、汉江现代服务业示范区、黄龙旅游度假区四大平台建设初具规模,聚集和发力效应正在增强。四是辖区一批重大基础性项目如高铁经济圈、京能热电等项目,将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引擎支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必将得到进一步激发。

  2017年,全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发展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培育新经济,全面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增长极,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7年经济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全区生产总值493亿元,比2016年增长9%;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8亿元,比2016年增长1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亿元,比2016年增长15%;

  区级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亿元,比2016年增长13.5%;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58元,比2016年增长9%;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82元,比2016年增长11%;

  城镇登记失业率、符合政策生育率、万元GDP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定目标以内。

  四、2017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抓创新升级,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效。全力服务东风板块建设,做好非生产性事务承接工作,力促东风公司重大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制定“张湾制造”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工业新区、西城高新区、三环工业园基础设施功能,促进装备工业园、生物产业园、循环产业园建设提速。突出发展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新兴产业,培植发展新动力。支持东风特商、三环专汽、海拉电动车、亚新电控做大做强,抓好国药控股、华润医药、佳诚达、东风三星公司新材料项目等项目建设。实施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企业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加大产业基金总量规模,创新基金管理使用方法,服务企业转型和产品升级。

  (二)抓结构优化,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全力推进汉江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建设。加快高铁小镇、建安产业园、物流总部园、家政服务产业园建设,助推梦想小镇、万达科创园等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坚持大景区串联小景点的发展策略,抓好黄龙古镇、方滩水乡、七彩西沟、百龙潭、花果山、白马山、岩洞沟等旅游景点建设,形成“一轴两翼四片区”的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借东风之力,利用二汽老厂区工业遗址建设汽车工业遗址博物馆,启动东风1969文化创意项目、汽车文化广场项目,加快推进汽车工业旅游区建设;按照堰龙马和南京文交所鄂西北中心既有模式,推进天泽·航天文化科技健康城和深圳文交所十堰文化产权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民间投资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三)抓农旅融合,做优做好农村经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鼓励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适度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按照“一园三带”规划,以“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发展特色农业,新发展特色农业基地800亩,休闲采摘园1200亩。发挥城郊资源优势,全力打造生态旅游、观光旅游、农业采摘等休闲旅游产品。深入推进长坪塘、柳家河、黄土村、花园村等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加快推进汉江樱花溪谷、西沟长河湾、方滩绿道、汽车露营地建设。依托辖区优势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乡村旅游、乡村文化的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条的自我运转和农产品资源经济效益的转化。

  (四)抓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动力。谋划好一批项目。紧密对接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三年投资滚动计划项目库,立足我区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和区域特点,谋划一批产业转型升级、三产融合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一批项目。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统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对本级政府拟建的投资项目、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和PPP项目要优先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能够开工建设一批、策划储备一批、争取衔接一批。实施好一批项目。狠抓项目引进、落地、投产、见效,以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增长,全年新开工项目100个以上。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突破268亿元,同比增长18%。今年要争取火箭路、江苏路延长线、京东路延长线、林荫大道二号线动工,启动三峡路、446省道白石至大川、北环路叶湾至方滩建设,完成西城大道、方滩堵河大桥建成通车。倾心服务京能热、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推进顺利。

  (五)抓改革创新,释放发展活力。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增添动力。完成大部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行政审批局。深化投融资改革,积极运作城投公司、旅游开发公司、扶贫投资公司、安建职业公司,推行PPP投融资模式,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向深入,构建“清单+平台”行政权力运行体系。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抓好“放、管、服”改革,切实降低创业创新门槛。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以企业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提高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加快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六)抓精准扶贫,补齐全面小康社会短板。继续坚持实施“八个带动工程”,克难攻坚,全面完成贫困村、贫困户脱贫任务。实施就业扶贫工程。对全区贫困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整合就业技能、“雨露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政策,搭建培训转移平台,抓好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实施旅游扶贫工程。实行“政府+社会资本+农户”的经营模式,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发展城郊乡村旅游,推进旅游扶贫。实施产业扶贫工程。发展茶叶、蔬菜、小水果、苗木花卉等产业,向体验式、休闲式、参与式、采摘式、观光式文旅农结合转型。 实施迁移扶贫工程。完成17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安置。实施民生扶贫工程。整合资金重点扶持17个重点贫困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大力实施建安全房,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通客车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创业扶贫工程。建立贫困人口信息、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扶贫贷款、社会参与、“双创”等服务平台,促进扶贫开发。实施兜底扶贫工程。对低保户、五保户、因病因灾等特困户实行财政兜底政策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建立社会扶贫基金,广泛动员企业、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扶贫帮困活动。

  (七)抓生态建设,共享绿色福利。以“五城联创”为统揽,推进“三违”治理、环卫保洁和市容市貌整治常态化,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继续推进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工作。完成农村面源污染和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投产。大力推进渗水、蓄水、净水、排水设施建设,建成8万吨人工快渗和5万吨京能热电中水回用工程,加快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建设,确保“两河”水质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推行工业污染治理第三方运营,抓好燃煤小锅炉淘汰、油气回收治理,确保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控制在88微克/m?以下,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以上。大力造林绿化,全面完成道路、园区周边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推进黄龙滩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加大环境宣教力度,保证“五城联创”工作深入实施。

  (八)抓民生改善,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启动黄龙、花果、红卫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柏林西部文化广场,抓好“智慧张湾”数字化农村建设、启动图书馆、档案馆、文博馆、就业服务中心、湿地宣教中心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书画保险覆盖面,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保持在95%以上,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加强困难群体救助救济,推进农村福利院标准化建设,新增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200张。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开展“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完成思源实验学校、实验中学综合楼、柏林中心幼儿园建设。严格落实计生基本国策,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行分级诊疗,推进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档升级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推动东风水厂至柏林黄龙供水管网建成供水。深化“平安张湾”建设,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阳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请常委会予以审查批准。

  一轴两翼四片区:“一轴”即从中心城区到城市西部主干道,“两翼”即美丽生态“七彩西沟”和方滩“堵河十里画廊”,“四片”即黄龙、花果、西沟、方滩四大片区。

  一园三带:以316国道沿线黄龙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南环路沿线大西沟生态农业产业带、北环路沿线方滩堵河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209国道沿线汉江生态农业产业带。

  八个带动工程:实施就业扶贫工程、 实施旅游扶贫工程、实施产业扶贫工程、实施迁移扶贫工程、实施民生扶贫工程、实施创业扶贫工程、实施兜底扶贫工程、实施社会扶贫工程。

  关于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报告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张湾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熊  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决议》授权和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区九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九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委)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全力优化发展环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张湾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在2016年全市综合目标考核中荣获全市第一的好成绩。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52.5亿元,是年计划的102.1%,比上年增长1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27.1亿元,是年计划的100.7%,比上年增长20.8%。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9947亿元,是年计划的100.06%,比上年增长12.19%。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20.2亿元,是年计划的104.5%,比上年增长14.9%。规模工业总产值完成700.4亿元,是年计划的100.1%,比上年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623元,比上年增长9.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503元,比上年增长8.18%。全区工业经济量质齐升,第三产业快速增长,农旅融合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为实现张湾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未来五年实现“1234”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关于张湾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区情实际,主要调控目标和措施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委)建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十堰市张湾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张湾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委)审查建议

  1、抓好计划实施。2017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全区上下要坚持生态立区、创新活区、科教强区、产业富区、项目兴区,全面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培育新经济,全力打造“一极四区”,确保全年计划目标如期实现。

  2、抓好项目建设。要围绕新经济、汽车及零部件、生态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及环保、房地产及建筑建材等“八大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项目支撑作用。同时,要积极围绕国家投资趋向、产业发展方向、市场需求导向等方面,包装、策划、争取一批新项目,力争有更多项目落户张湾并开工建设。

  3、抓好精准扶贫。要以精准扶贫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力实施就业扶贫、创业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迁移扶贫、民生扶贫等扶贫政策。同时,要抓好城郊旅游项目开发,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点,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旅融合。

  4、抓好民生改善。要不断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改革发展。要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平安张湾”、“法治张湾”建设水平,保证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持续快速发展。

  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经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发展和改革局长赵德龙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张湾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张湾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31日

  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局长  曹宇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由于十堰市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2016年财政预算尚未执行完毕,根据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和政策性减收效应进一步显现的双重压力,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区财税部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深化财税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完成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947万元,为预算的100.06%,同比增长12.19%,可比增长21.8%(按“营改增”政策换算后的口径对比)。其中,税收收入69533万元,同比增长7.42%,占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6.97%。主要税种情况是:增值税33419万元,为预算的95.16%;营业税17870万元,为预算的100%;企业所得税10477万元,为预算的112.53%;个人所得税2963万元,为预算的83.46%;城市维护税1644万元,为预算的94.48%;房产税3160万元,为预算的90.26%。非税收入10414万元,为预算的192.53%。

  2016年实现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270万元,为预算的217.11%。按预算报告口径,剔除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区本级可比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407万元,为预算的100%。全口径科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47万元,为预算的216.75%;国防支出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53万元,为预算的223.38%;教育支出21885万元,为预算的170.78%;科学技术支出1926万元,为预算的132.8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0万元,为预算的111.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7万元,为预算的395.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27万元,为预算的348.46%;节能环保支出3343万元,为预算的11143.3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477万元,为预算的397.11%;农林水事务支出16157万元,增长524.07%;交通运输支出447万元,为预算的465.6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17万元,为预算的289.3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333万元,为预算的1269.5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万元,为预算的200%;住房保障支出1704万元,为预算的113.15%;债务付息支出685万元,为预算的10.26%;其他支出534万元,为预算的22.08%。

  按现行市对区财政体制算账,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总收入183368万元,其中: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9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474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3560万元(其中,2016年10月27日向八届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增加1800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政府债券收支预算,审议批准后由于政策原因上级政府调减8746万元,实际增加9260万元),调入资金5897万元,上年结余2490万元;总支出178570万元,其中: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270万元,上解市财政支出4609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650万元,政府债券支出2356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结转4798万元。

  (二)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8751万元,其中:本级基金预算收入9789万元,上级转移性基金补助收入865万元,上年结转4347万元,政府债券收入375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000万元,专项置换债券750万元)。按照规定的用途支出政府性基金167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90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96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25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2043万元,主要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3万元和彩票公益金40万元。

  上述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是预结算快报数,待市对我区2016年度决算正式批复后,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6年落实区人大决议和财政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为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一是推动精准扶贫攻坚深入开展。谋划好全区精准扶贫资金盘子,通过加大预算投入、盘活存量资金、整合区级资金、用好政府债券等方式抓好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筹措397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二是积极利用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5050万元,及时化解生物产业园建设等存量债务。三是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整合上级扶持资金和本级产业基金,统筹安排6850万元资金实施生产经营短期调度,设立中小微企业助保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00万元,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2、健全民生保障机制,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2016年,完成民生支出83219万元,占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58%。一是全力支持教育发展。安排1078万元用于免除15868名学生义务教育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用并给予公用经费补助,安排助学金106万元补助281名高中在校生和500名学前教育幼儿,加强校园安保经费投入210万元,支持新建思源学校和筹建柏林中心幼儿园。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5%和8%,增加177万元用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补贴,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各档分别提高到100元/月、200元/月、500元/月,新增100万元用于贫困人口就业转移。三是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增加42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贴和差额补贴。四是推动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增加28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48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兜底政策保障,100万元用于村级阵地及农村电商发展,30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风险抵押金,整合资金870万元支持“五城联创”和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

  3、规范财政管理,全面推进财税管理改革创新。一是按照《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常态化,对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收回总预算,安排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支持稳增长、惠民生及扶贫攻坚项目。二是顺利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妥善处理好车辆处置、车改补贴发放等事项,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三是全力推进“营改增”全面实施和平稳运行。四是提升财政投资评审效能,通过拓宽评审范围,实现财政投资评审全覆盖。累计完成218个工程概(预、结)算评审,送审金额30036万元,审定金额28216万元,审减1820万元,审减率达6.5%。五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加强采购主体的责任意识,实行以采购管理为主,采购主体为辅的双“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健康有序开展。六是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在严格公开时限的基础上,部门预、决算公开采取统一格式,帮助公众深入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4、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财政收入征管工作。面对经济持续下行、部分重点税源增收放缓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区财税部门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强化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组织财政收入的难点和问题,形成征管合力。二是加强税源清查,及时全面掌握辖区重点税源变动情况,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三是加大财税增收计划的推进力度。积极应对“营改增”全面实施不利因素影响,紧盯企业合资重组的“股比”、“股本”变化,积极争取税收划入区级范围,有效促进财政增收。

  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顺利执行,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加强监督、有力指导,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在财政收入方面,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税收增长;“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税收分享比例变化造成减收;部分重大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投产初期、技改期,短期内拉动税收增长的效应不明显。在财政支出方面,偿还债务进入高峰期,重点项目建设和保障民生等新增支出较大,财政支出压力前所未有;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理财,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和项目;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与向九届一次人代会报告的情况差异不大,对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无重大影响。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对2016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辖区重点税源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提高质量的原则,2017年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13.5%,预计实现907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5036万元,同比增长21.13%;非税收入5664万元,负增长41.61%。

  按市对区财政体制算账,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80219万元(注:2017年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00万元和2017年上级财政转移性收入43639万元,剔除上解市财政支出54120万元后拟安排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19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支出拟安排53991万元,按可比口径较上年增长9.28%。全口径支出分科目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1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及履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806万元,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410万元、公安消防区级经费358万元等;

  教育支出15592万元,主要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人员及公用经费9700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64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统招统派教师转移支付资金86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转移支付资金980万元、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转移支付资金660万元等;

  科学技术支出737万元,主要有科技技改和知识产权保护经费150万元、八大产业发展专项400万元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4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及履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1万元,主要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资金13646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转移支付资金5000万元、就业补助转移支付资金930万元、社会优抚对象救助转移支付资金870万元、社会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1150万元、抚恤补助转移支付资金490万元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93万元,主要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保障经费1272万元、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80万元、基层卫生室(所)建设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0万元、医疗保障补助转移支付资金2000万元、计划生育补助转移支付资金240万元等;

  节能环保支出349万元,主要是退耕还林工程及天然林资源保护转移支付资金310万元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23万元,主要是城市环卫保洁等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9728万元,主要有现代农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840万元、天然林保护及森林生态效益转移支付资金1900万元、水利设施维护转移支付资金1400万元、扶贫开发转移支付资金5200万元等;

  交通运输支出116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及履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67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及履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7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及履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82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097万元,主要是当年到期应还本付息的债券本金及利息;

  其他支出94万元。

  区本级财政支出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等;二是整合资金支持精准扶贫攻坚、新经济发展、八大产业项目发展、文旅农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三是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方面;四是解决各类民生支出及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均等化。

  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总收入134339万元(注:不含政府债券上级转贷收入),其中:税收收入85036万元、非税收入56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639万元。总支出134339万元,其中: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19万元、上解市财政支出5412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根据上述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预算收支目标,2017年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依法征收,力争实现全年预期目标

  加强对主体税种、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分析监控,进一步完善征管措施,把重点企业的效益增长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支持国税部门开展纳税风险评估和涉企财政专项资金纳税检查工作,协助地税部门推进财税大数据平台和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协税护税保障机制。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二)加强财源建设,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强化对重点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和新经济企业的服务,加大财税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熟悉政策,更好地运用财政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重点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三)严格预算执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度,细化明确预算执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

  (四)完善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试行重点领域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配合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数据收集整理、资金测算等工作,推进改革顺利开展。稳妥推广运用PPP模式,全力配合做好黄龙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项目。

  (五)切实加强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处理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继续推进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编制和公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扩大基层民生支出公开范围和规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完成2017年预算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决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务实发展,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增长极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张湾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

  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忠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授权和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区九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九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委)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183368万元。其中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947万元,为预算任务的100.06%,同比增长12.19%;上级补助61474万元,上年结余2490万元,调入资金5897万元,债券收入33560万元。

  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83368万元。其中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270万元,上解市财政支出46090万元,债务还本25210万元,滚存结余4798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委经审查,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在报告中对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说明。

  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委认为,2016年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和政策性减收效应的双重压力,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深化财税改革,用足用活各项财政政策,圆满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2016年预算执行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为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积极筹措397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统筹安排6850万元实施生产经营短期调度。设立中小微企业助保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00万元,极大地支持了全区经济发展。二是健全民生保障机制,推动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2016年用于民生及社会事业支出83219万元,占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58%,有力地推动了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三是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全力推进“营改增”,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主要是:在财政收入方面,“营改增”税收政策全面推开后,税收分享比例变化而造成减收,加上部分重大项目多处于建设、技改期,对税收推动力不明显。在财政支出方面,保发展、保民生、保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不断加大;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仍然突出;财政职能转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等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工作仍有待加强。对上述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张湾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总收入134339万元,其中: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639万元;总支出134339万元,其中: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19万元、各项上解支出5412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委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全区财政预算(草案)预算收入比2016年增长13.5%,预算支出比2016年增长9.28%,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主要预算指标和措施是积极可行的。预算支出在确保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的基础上,主要增加了以下内容:一是支持精准扶贫攻坚和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三是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及各类民生支出。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委建议,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2016年区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完成后,由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批准。

  三、几点建议

  为保证2017年财政预算的顺利实施,根据委员们的审查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依法征收,力争实现全年预算目标。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分析监控,完善征管措施,把重点的效益增长反映到财政税收上来。支持国税部门开展纳税风险评估和涉税企业财政专项资金纳税检查工作,协助地税部门推进财税大数据平台和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组织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增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制,细化预算执行时间节点,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发挥资金效益。要充分发挥人大、财政、审计的监督效能,特别是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方面的监督。同时,在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方面,也要加强监督,防范风险,规范使用,提高效益。

  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经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曹宇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张湾区2017年财政预算。

  张湾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31日

  关于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

  报      告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十堰市张湾区财政局局长  曹宇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区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围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着力财政收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统筹协调促稳定,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统筹财力配置,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1、落实主体责任。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结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收入编报,统筹安排支出,统编收支预算,强化预算约束,确保支出保障范围符合部门法定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科目、体系、标准以及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法》要求,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如实准确的填报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得隐瞒、少列收入,不得私设小金库。

  3、加大统筹力度。按照要求细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推进以项目、科目和部门为载体的资金整合。加快消化存量资金,严格按政策收回和统筹各级各类结余资金,加快执行进度,防止产生新的资金沉淀。

  4、加强绩效管理。完善预算评审机制,加强评审和审查结果的运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认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支出绩效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2017年区直部门预算编制的范围、内容

  2017年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部门预算编制,区直部门预算编制总的政策口径是坚持“六统一”原则,即:统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一人员经费编制口径、统一公用经费口径、统一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国库集中支付、统一预算收支科目。

  (一)总体编审政策。一是部门预算基数保持总体相对稳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财力状况,从宏观上统筹分配财力。二是对不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通过“预算单列、专项管理”的方式统筹安排预算。三是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及承担工作任务和区级财力情况,核定单位项目支出,主要以政策依据为准,包括各级出台的有关文件,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会议纪要》、《决定》和区领导的批示等。

  (二)个人支出编审政策。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津贴、社会保障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离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等,依据现有政策足额预算,不留缺口。

  (三)公用部分支出编审政策。一是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划分为4个类别,分别核定定额开支标准。即一类单位: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司法局;二类单位:区委各部委以及乡镇街办、西城经济开发区、十堰工业新区;三类单位:区委、区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区直其他部门;四类单位:区属各中小学校。二是按各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及编制数核定经费,超编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原则上不予安排,县级领导干部按职数核定。

  根据各预算单位“二上”阶段编报数据进行汇总后,2017年编制部门预算的103家一级预算单位编列预算支出3580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35010.2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74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4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851万元。

  ①工资福利性支出21387.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预算21291.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55.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27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47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预算1865.4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612.82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8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预算7976.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3万元。

  2、项目支出3956.17万元。

  ①工资福利性支出20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预算209.72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23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预算1235.76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预算2236.4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79.25万元。

  ④其他资本性支出1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预算180万元。

  ⑤其他支出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预算1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主要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基层乡镇街道开发区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单位基本公用经费及保障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的专项支出等。

  2017年全区总预算拟安排支出8.02亿元,在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安排3.58亿元保障全区103家预算单位人员和正常运转经费前提下,重点安排了涉及发展经济、保障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预算支出1.82亿元,主要是安排八大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科技和专利保护150万元、城建维护1270万元、教育1992万元、社保就业1634万元、公共卫生1236万元、综治平安1091万元以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2097万元,还预留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年金改革等补贴3300万元,安排对基层组织补助、节能环保、财税目标考核、总预备费等其他专项5021万元。另有2.62亿元的支出,属于上级财政经常性转移支付安排的专项支出,待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力逐步结算到位后,及时按要求安排相关支出。

  为落实有关重点支出政策,区财政还通过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筹资建立新经济产业发展基金3000万元,安排区级精准扶贫政策专项资金730万元、文旅农融合发展试点专项资金1270万元。

  三、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工作重点

  (一)编制部门综合预算,推进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将一般公共预算(含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收入以及单位结转资金等各个渠道的收支,统一编入年初部门预算,统筹考虑收支。同时,积极推动项目零基预算编制,逐步取消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报专项资金,逐项编入区级部门预算。

  (二)细化编制内容,提高预算准确性。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支出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必须细化编制到具体支出科目,原则上不得编列“其他支出”等较为笼统的预算科目。要根据实际支出需要准确编制预算,对单位负担的个人福利支出,如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支出项目,要据实测算,足额保障;对保障单位基本运转的办公费等支出项目,要按定额标准,合理分配,确保运转需要;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境)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要精打细算,按规定在限额内编列预算,确保较上年预算支出“零增长”。

  (三)清理规范部门项目支出,加强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加大项目清理力度,对名称不清晰、支出方向不明确的项目预算予以界定和规范。对属于履行职责需要的项目,要重点予以保障。对与部门职责无关的项目,要予以清理和取消。对使用方向、用途一致或相近的项目,要予以整合。重点推进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整合。涉及大型维修、购建类的项目,需经区政府审批后,方可编入预算。

  (四)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力度,对部门2015年、2016年区本级保障的已经列入部门预算的经费结余(不含省、市专款),根据需要编入2017年部门预算统筹使用。对部门2016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4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区财政总预算,由区政府按规定统筹使用。要强化项目预算执行约束,除突发应急事项外,执行中原则上不新增项目支出,确需支出的首先通过部门调整现有支出结构,使用存量资金等途径解决。

  (五)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根据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将相关公共服务内容纳入政府采购购买范围,进一步健全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体系。各部门编制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要单独列示,所需资金要从部门预算经费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厘清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的边界,真正实现购买服务市场化、社会化。

  (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审核,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数量。部门采购项目要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再行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未编制采购预算和未获批准调整采购预算的事项,区财政一律不审批办理采购手续。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七)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除涉密内容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公开部门预算,并细化至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

  (八)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区直各预算单位继续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逐步推行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公开。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依据。

  (九)实施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自2014年10月1日起,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2017年区财政将筹措资金全面落实该项改革任务。

  四、预算编制中存在的困难

  当前宏观经济增长低迷态势仍在延续,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向财政传导,今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财力存在缺口风险。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的通知》精神,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预期目标是按9%增幅87000万元安排的,而我区人代会批准的预期目标是按13.5%的增幅90700万元安排的,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比市下达多3700万元。同时,市政府下达国、地税的收入预期目标也是同比增幅9%,如税务机关只按9%增幅安排征收任务,今年区级财力将会出现缺口。同时,从我区实际情况看,财政收入连续多年的高增长使基数较高,今年要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困难前所未有。

  (二)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受经济下滑影响,我区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存量税源增长乏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尚不足以弥补调位。一是涉及市、区税收范围的体制问题亟需完善。二是东风越野车军车抵退税进入高峰期使重点税源的税收基数存量难保。三是万润等存量企业改制改革跨区域注册形成税收流失。四是落实“有税尽收、无税禁收”政策,建安企业预征税收无法后继。五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财税收入工作的通知》(鄂财库发﹝2016﹞73号)规定,教育收费不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致使非税收入减少。

  (三)财政支出增长迅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和减收因素明显增多。然而,财政支出压力明显加大。一是落实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公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增支政策。二是落实各项民生支出政策。三是支持建设“一极四区”、打造“八大产业”、促进新经济产业发展、文旅农融合发展、精准扶贫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支出。四是地方政府债券和其他一些政府性债务陆续进入偿还高峰期等刚性支出需求。与此同时,上级财政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改革资金分配办法,我区受农业农村比重小、财政供养规模、人均财力状况等因素影响,上级对我区转移支付补助相对较少。在财政收入来源减少、支出明显加大的情况下,我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收支平衡难度加大。

  在分析研究困难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区财税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主要是:我区经过多年的经济转型发展,培育的万达、国药、银轮、华润、人福、宏兆、国瑞等企业已逐渐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京能热电、高铁站及高铁小镇等重大工程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通过实施汽车文化广场、三馆二中心、装备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企业孵化器等区域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重点项目建设,再大力协调东风下属企业改制后税收纳入区级,这些都会为区级税收增长做出贡献。对此,财政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识面临的形势,有针对性的钻研政策、采取措施,积极实施财政收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预算稳定运行。

  五、坚持依法理财,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保证部门预算顺利执行,首先要确保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的完成。一是要积极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税收分析和入库进度监管,确保预算各项收入按进度入库;二是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努力构建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体系,规范收缴程序,实施动态监控,确保完成非税收入计划。

  (二)严格支出管理,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的执行力。继续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不断加大部门预算执行力度。一方面要保障工资正常发放、机关正常运转以及涉及民生工作的资金优先安排,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优先安排;另一方面继续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支出规模严格控制在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部门预算范围内,非经规定程序批准,不调整部门预算。

  (三)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努力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评审、监管、协作机制。一是健全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科学运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二是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在强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对于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十分重要。我们决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2017年部门预算顺利执行,为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增长极建设步伐做出贡献。

  关于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张湾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忠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2017年3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工委)召开工作会议,对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自年初开始启动,截至3月15日已基本编制完毕,全区103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2017年预算支出总额为3580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35010.26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749.5万;上级补助收入47.4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851万元。

  ①工资福利性预算21387.91万元。其中:财政拔款21291.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55.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27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47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1865.4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12.82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8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976.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3万元。

  2、项目支出3956.17万元。

  二、审查情况

  经审查,预算工委认为,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统筹财力配置,优化支出结构,做到了保运转、保重点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项目支出。二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事务支出。三是强化了全口经管理及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做到了统一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部门预算的编制符合法定程序,内容较为全面、严谨,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效益,符合我区实际情况,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深化部门预算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细化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必须细化编制到具体支出科目,原则上不得编制“其它支出”等较为笼统的预算科目,对“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要精打细算,按规定在限额内编制预算,确保在上年的基础上“零增长”。

  2、规范清理“项目”支出。对名称不清、支出方面不明确的予以界定和规范,对属于履行职责需要的项目要保障,对无关本单位职责的要取消,杜绝导致新的不公平和浪费现象。

  3、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监督力度,确保所有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4、建议政府在部署每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应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按时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确保部门预算的质量和人大的审查时间。

  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的

  决    定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财政局局长曹宇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批准2017年张湾区部门预算。

  张湾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31日

  关于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报告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张湾区民政局局长   孟德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张湾区城乡居民低保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落实政策,较好地保障了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促进张湾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全区现有37个社区,城镇居民117844户343795人,67个行政村,农村居民19922户59913人。2014年以来,累计为209659户次347863人次的城乡居民低保对象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发放保障资金7312.52万元,其中城市居民低保对象130706户次238632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5982.42万元,农村居民低保对象78953户次109231人次,累计发放1330.1万元。截止2017年3月城市居民低保保障1506户2307人,月发放保障金78.2万元;农村居民低保保障1005户1595人,月发放保障金29.2万元。2014年以来,通过动态管理,累计停发低保对象7361户次12052人次,其中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16户,追缴资金324723元。新增低保对象1064户次1569人次。

  二、近三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三年来,全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城乡居民低保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以全面落实城乡居民低保政策为抓手,保障了全区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为补充,为全区低收入家庭织牢了 “兜底”保障网。

  (一)工作成效

  1.城乡居民低保“提标”工作全面落实。2014年至今先后四次对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进行了提标,农村居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110元/月提高至现行的375元/月。城市居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320元/月提高至现行的600元/月。特别是2016年两次提标,都及时提高了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补助水平。其中,4月份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480元/月提高至540元/月,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235元/月提高至300元/月;10月份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从54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300元/月提高至375元/月。全区从2016年10月1日起,对城市居民低保对象664户1018人符合提标条件的进行了提标,月补发57218元,新增26户39人;对农村居民低保对象656户820人符合提标条件的进行了提标,月补发71320元,新增51户107人。

  2.农村居民低保“按标施保”全面完成。2015年区政府印发了《张湾区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15〕37号),区民政局配套出台了《张湾区农村困难家庭收入评估办法(试行)》(张民发〔2015〕22号)、《张湾区农村低保家庭补助标准核算实施细则》(张民发〔2015〕23号)等文件,结合省、市、区城乡居民低保专项治理,规范推进了全区农村居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经过入户调查、收入评估、民主评议、公示公开、审核审批等规范程序,7月底全区9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均完成了由“分类施保”到“按标施保”,所有对象实现按户保障、差额补助。全区农村居民低保由“分类施保”的3148户4029人、月发放保障金43.1万元,减少至1069户1756人、月发放保障金24.25万元。2016年在农村居民低保按标施保“回头看”工作中,抽调了5个工作专班,配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100%入户核查,重点核查正在享受和申请享受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状况,如实完整填写入户核查表,并签字确认,确保对象认定准确规范。通过“回头看”,全区新纳入79户119人,动态管理停发143户239人。2017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低保大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在4月底前做好享受对象的家庭收入核查及新增对象的调查,对家庭收入有所增加或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降标或停发,对家庭收入减少或新申请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提高享受标准或及时审批,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保障。

  3.各级“惠民资金”专项检查活动有效开展。2014年4月省审计组对全区2013年以来的城市居民低保、农村居民低保、医疗救助等资金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1.6万余名城乡居民低保对象进行了车辆、房产、公积金、社保、公安等信息比对,对有疑点的对象,全区做到了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此次专项检查共停发城市居民低保对象1276户2667人,农村居民低保对象368户429人,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2015年6月针对省委巡视和全区城乡居民低保专项清理过程中核实出的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拥有车辆、退休领取养老金后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国家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的等对象,进一步加大了清理清退力度,并及时做好了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此次活动累计清退城市居民低保对象1700户3190人,审核审批新增146户250人。在2016年区纪委大数据核对工作中,提供了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的农村居民低保数据67894条、城市居民低保111275条、五保供养1946条、医疗救助数据4094条,共反馈信息录入错误546条,问题线索3433条。全区成立大数据核查专班,在乡镇(街道、管委会)核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现享受对象进行了入户核实、边查边改。全区累计清退城市居民低保对象653户1182人(包括财政供养人员1户1人,干部家属10户12人),审核审批新增57户87人;累计清退农村居民低保对象116户198人,审核审批新增49户64人。同时对116户违规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医疗救助对象的违规资金324723元进行了追缴。2017年开展了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回头看”,对44户还未退缴的对象进行了追缴。

  4.其他工作顺利完成。一是社会救助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完成。2014年3月我区顺利创建“全省社会救助示范区”。二是开展社会救助家庭信息核对工作。2015年成立了张湾区城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印发了《关于建立张湾区社会救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及时解决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配备了专门核对设备,制定了核对工作流程,通过VPN设备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平台成功对接,开展了城乡居民低保、五保等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通过核对线索,共清理450户908人。三是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范围进一步扩大,低收入家庭的困难生活将会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具体做法

  城乡居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坚持从加强领导入手,从规范管理抓起,从动态把握做起,全力打造张湾区“责任低保”、“阳光低保”、“诚信低保”。

  1.加强领导,三级联动,形成救助工作合力。为了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区实行城乡居民低保三级联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体系。一是区政府成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督促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二是乡镇(街道、管委会)成立了工作组,具体负责城乡居民低保工作的入户把关和收集资料上报工作。三是各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由村(居)民代表参加的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专班,负责对辖区的城乡居民低保工作进行评议。从而形成了区、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居)三级联动网络,做到了村(居)民申请有受理、上报有审批、发放有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城乡居民低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2.广泛宣传,用活政策,切实让群众得实惠。一是2014年以来先后4次举办全区城乡居民低保工作培训班,集中对现行的城乡居民低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学习。通过对不同层次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了一批懂政策、会操作的业务工作骨干。二是在全区67个行政村、37个社区的村(居)务公开栏上,常年公布城乡居民低保政策及享受人员花名册。三是采取定期设置咨询点和政策业务知识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先后累计发放《致城市居民低保对象的一封信》6000余份,社会救助知识手册1万份。四是通过政务公开网宣传城乡居民低保政策,有力促进了广大城乡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理解,为全区城乡居民低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3.阳光操作,规范审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中,我们按照审批前、审批中、审批后的程序进行把关,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进行审批,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审批前,入户过程中坚持按照“一看、二问、三查、四核”进行调查,即联合调查组深入到救助对象家中,看家庭摆设、家庭生活用品使用情况;问申请对象家庭中有工作的成员,工作所在单位及工资等收入情况;查日常生活状况、临时收入及就业情况;核实水费、电费、燃料费、电话费等消费支出情况及相关证明来确定是否纳入救助范围。审批中,实行区、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居)三级会审,并按照申报前和审批后两次公示的规范程序来运作。所有申请对象的申请交村(居)委会后,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对未通过评议的对象要有合理的解释,对通过评议的对象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在村(居)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管委会)核实,经乡镇(街道、管委会)同意后,组织召开三级联审联批会议进行审批,严格做到“两防三严三不批”,即防止感情用事,照顾关系;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对申请情况不清楚、材料不完整的暂不批,不核对暂不批,不符合城乡居民低保条件的不批,最终确定审批结果。审批后,对享受金额,再次在公开栏及张湾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开,并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反映有异议的,民政部门迅速组织专班开展调查确认,该保障的及时予以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最大限度的增加城乡居民低保工作运作的透明度。

  对特殊情况亟需救助的家庭,我们采取先临时救助,再根据家庭经济状进行低保审批的办法解决亟需帮助的家庭度过困难。

  4.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为确保对象的准确性,每月对城乡居民低保对象核查一次,根据享受家庭困难程度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分类,重点核查管理。家庭成员、收入情况明显不稳定、波动幅度大的对象重点审查,每月核查一次。

  5.专款专用,完善措施,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在城乡居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低保资金自2003年实行社会化发放以来,严格遵循了民政造册、财政直接将社会救助资金划拨到银行,由银行直接发放到户,目前没发现虚报冒领等现象。

  6.规范档案管理,完善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救助工作五级联网。在工作中以规范格式和强化三级存档为抓手,加强档案管理,城乡居民低保对象档案资料归档率达100%。一是文书档案统一格式,印制了审批表、变更审批表、救助证,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审批一次装订一次,乡镇(街道、管委会)、区民政局各留存一份备查,村(社区)留花名册公示。二是电子档案实现了电子文档管理自动化。全区统一使用湖北省城乡居民低保网络软件,实现了省、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网,随时可以调阅城乡居民低保对象个人档案。

  三、存在的问题

  1.低保对象家庭实际收入难以准确核实。近年来我们在强化动态管理的基础上,把核实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探索出了入户调查、行业收入评估、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一系列规范的工作制度,但是存在申报对象故意隐瞒家庭收入,下岗、失业人员从业范围较广、工作不固定,收入来源不稳定等原因,造成申请对象家庭收入难以准确计算。

  2.低保工作专职人员少。一是随着城乡居民低保工作的不断发展,由以前的城市居民低保、农村居民低保转变为社会大救助,增加了农村五保、孤儿、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精准扶贫兜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8项政策性强、涉及群众多、难度大的业务工作,而低保专职工作人员未增加,影响正常开展业务。二是乡镇(街道、管委会)、村(社区)特别是乡镇一级民政工作人员少且变动过于频繁,很难及时清楚掌握辖区每一户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及家庭成员变动情况,动态管理工作难度非常大。

  3.原始核对数据收集难度大。张湾区已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目前已开展社会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但基础数据因涉及市直相关部门,原始核对数据收集难度大。目前只有2014年的车辆数据及社保数据,不能及时准确的对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

  4.低保边缘户得不到有效救助。由于低保的保障对象、条件、范围等由省政府制定,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现行的城乡居民低保保障条件、范围和标准,难以有效解决全区困难群众的困难生活,城乡居民低保的政策设定难以合理消化资金结余。

  四、下一步工作

  (一)搭建好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利用现有的核对信息平台,协调公安、社保、房产、工商、税务、车管、公积金、银行、证券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在线即时信息核对,解决收入难核实问题,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对象的精准度。

  (二)配齐低保专职工作人员。一是根据现行工作任务及工作量,适当增加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人员,确保全区城市居民低保、农村居民低保、农村五保、福利院管理、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孤儿救助、兜底救助等8项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二是根据省委、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和省农村综改办、省财政、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民政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加乡镇(街道、管委会)民政工作人员。三是在人员配备齐全的情况下,进一步组织好民政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做到工作专、政策精、业务熟,更好的为全区困难群众服务。

  (三)加强低保与其他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合理消化结余。一是对辖区内符合城乡居民低保救助政策的,申请一户及时保障一户,不符合政策的按程序停发,在动态管理的情况下,做到应保尽保。二是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补充救助力度,合理消化社会救助资金结余。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公开工作。城乡居民低保对象除在张湾区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在村(社区)公开栏统一向社会公开外,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微信号等平台,加强对城乡居民低保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为每户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发放一个“明白袋”,统一分装城乡居民低保政策宣传手册、低保证件、救助卡等,做到让群众明白,让救助对象明白,让上门的工作人员明白。

  关于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视察报告

  --2017年3月30日在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上

  张湾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3月16日-17日,在副主任赵绪英、胡光群的带领下,对2014年以来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视察,视察期间听取了政府及相关单位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汇报,深入车城街道、柏林镇以及两个社区三个村进行了走访、座谈,同时查看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台账资料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区在城乡贫困居(村)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上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管理规范”的目标,为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全区现有37个社区,城镇居民117844户343795人;67个行政村,农村居民19922户59913人。2014年以来,累计为209659户次347863人次的城乡低保对象提供了保障,发放保障资金7312.5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30706户次238632人次,发放保障金5982.4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78953户次109231人次,发放保障金1330.1万元。三年来,新增低保对象1064户次1569人次;2014年以来,通过实施动态管理、按标施保,累计对7361户次12052人次停发了保障金,其中对116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了清退,追缴资金32.47万元;截止2017年3月城市低保保障对象1506户2307人;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005户1595人。经过数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居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320元/月提高至现行的600元/月。农村居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4年的110元/月提高至现行的375元/月。

  二、所作的工作及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一是从组织保障工作机制方面,建立了区、乡(镇)街办、村(社区)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城乡低保组织体系。三级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保证了村(居)民申请有受理,上报审批有监督,资金发放有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乡(镇)街办和民政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管理之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在低保政策的宣传上,通过教学、培训、上街咨询、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利用各类媒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三年来先后举办全区城乡低保工作培训班4次,累计发放《致城市低保对象的一封信》6000余份,社会救助知识手册1万份,并通过区民政局网页上社会救助专栏以及全区67个行政村、37个社区的村(居)务公开栏常年宣传城乡低保政策。通过政策宣传,提高了社会对低保制度的关注度,为全区城乡低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三是在收集登记贫困家庭信息的方式上更为扎实更为方便群众,在调查收集贫困家庭信息方面,采取在被动接受贫困家庭申报的同时,村(社区)主动入户摸情况了解实情;在贫困家庭申请登记方面采取以当事人申请为主同时辅之以村(社区)代为申请的措施,保证了低保政策覆盖不留死角,三年来,累计为209659户次347863人次的城乡低保对象提供了保障。

  (二)规范审核审批,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落到实处。为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坚持审批前调查,审批中会审,审批后公示的程序进行操作,最大限度的体现“三公”原则。一是审批前,在入户过程中坚持“一看、二问、三查、四核”方式进行调查;二是审批中,实行区、乡(镇)街办、村(社区)三级会审,并按照申报前和审批后两次公示的规范程序运作。严格做到“两防三严三不批”(即防止感情用事,照顾关系;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格把关;对申请情况不清楚、材料不完整的暂不批,不核对暂不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不批);三是审批后,对城乡低保对象享受低保的金额,再次在各地方公开栏中以及张湾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对于群众有异议的情况,民政部门迅速组织专班开展调查确认,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最大限度的增加低保工作运作透明度。

  (三)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切实做到应退尽退。为了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准确性,积极推行动态管理、按标施保,根据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困难程度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将低保对象分为三类进行管理。一是针对孤寡残傻的“三无对象”,其家庭成员无收入来源的,实行一年一核查;二是针对收入来源较明确、变化不大的对象,实行半年核查;三是针对明显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家庭收入波动幅度大或家庭成员结构变动大的对象,重点审查,实行月核查。通过这些措施,避免了超过保障标准的家庭继续享受低保政策。

  三、城乡低保工作有待完善的问题

  (一)现有的城乡低保队伍不能满足当前低保工作的需要。专司低保工作的部门力量不足,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城乡低保工作;基层城乡低保人员频繁变动不能专一,既不便政策的熟悉掌握也难以保证工作的质量。

  (二)政策宣传深度不够。这几年低保政策虽也广为宣传,资料广为散发,但仍还存在人人皆知上精度不够,政策解读上不够透彻。

  (三)低保申请对象的实际收入难以核准。近两年,虽然想了很多办法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由于个别申报低保对象故意隐瞒家庭收入,同时下岗、失业人员从业范围较广,家庭成员外出打工的较多,而且工作不固定,收入来源不稳定等现实问题,难以准确计算申请对象家庭收入。

  (四)部分未分户但子女又不赡养的老人家庭,他们的生活已成为事实上的贫困,但受政策所限不能纳入低保范围;而那些处于低保线边缘的生活困难的家庭也应未达到标准而无法得到必要的保障,处于进退两难之地。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城乡低保队伍建设。政府的城乡低保部门要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基层应固定专人专司其职且要保证城乡低保队伍的稳定;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特别是对低保政策的把握要精准。

  (二)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在政策入户入心上要进一步精耕细作,要使人们不但知到低保政策的意义,还要使他们清楚入保的条件、保障的标准,既要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要保,也让他们清楚这么保,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加大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力度,为核对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创造条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建立全市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基础数据共享,为核查提供准确的依据。

  (四)在坚持城乡低保政策条件标准的前提下,要关注未分户但子女又不赡养的老人家庭以及处于低保线边缘的生活困难家庭,充分合理运用好现有的社会救助政策,缓解他们的困境,使他们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张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区社区医疗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3月31日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

  张湾区卫计局局长   黄  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区社区医疗服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从2000年启动,组建起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于2002年、2004年先后通过国家和省组织的创建检查,被授予全国、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并于201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中医药先进单位(示范区)复核验收,取得“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荣誉。多年来,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始终围绕“六位一体”(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功能,坚持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并举,为辖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服务,特别是2007年以来,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了12类46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健康水平。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5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8所。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有5所由政府公立医疗机构承办或转型,1所由十堰市中医医院东风分院转型,1所由社会资本承办;3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由政府公立医疗机构承办14所,驻区医疗机构转型或承办14所,社会资本承办10所。现有在岗社区卫生工作人员723人,其中专(兼)职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从业人员132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开设床位(含观察床)315张,年均门诊25万人次,住院3800人次,2016年业务收入5800万元。辖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居民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达85%以上,并逐年上升,在社区就医群众的医药费用平均下降20%以上。

  从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举办性质分析,公办的有34所(含央企所属、市直承办,下同)、民办的有11家。一是人员分析,公办机构从人员数量、职称等方面占有绝大比例。其中:公办机构从业人员61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26人,中级以上职称275人,30岁以下185人,30-40岁189人,40-50岁155人,50-60岁56人,60岁以上34人;民办机构10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3人,中级以上职称27人,30岁以下56人,30-40岁23人,40-50岁11人,50-60岁2人,60岁以上12人。二是业务收入分析,公办医疗机构2016年度业务收入4556万元,其中医疗收入2200万元、药品收入2356万元;民办机构2016年度业务收入1264万元,其中医疗收入830万元,药品收入434万元。三是人员薪酬比较,公办机构在编在岗人员月人均工资4000元,聘用人员月平均工资2560元;民办机构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2650元。四是管理水平与形象建设分析,公办机构在内部管理方面相对规范严格,但缺乏灵活性;民办机构管理相对较为松散随意,缺乏规范性;在形象建设方面差异不大。五是收费水平分析,公办机构门诊次均费用58元,住院次均费用2600元;民办机构门诊次均费用77元。公办机构门诊次均费用低于民办机构,主要原因是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主要成效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快速发展。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按照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认真实施《十堰市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调整和优化配置基层卫生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覆盖城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施“中心管站”的管理模式,形成了每个街道至少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5分钟健康服务圈的格局。一是严格按照《湖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和《湖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象建设手册》的要求,做到规范机构设置、合理科室布局、统一形象标识、合理人员配置、规范运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以项目建设为支撑,累计争取和自筹资金近200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对红卫、花果、东风、车城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改扩建。三是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示范机构和提档升级等创建达标活动。红卫、花果、东风、阳光栖谷等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了省级甲A标准,达标率66.67%;夏家店、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甲B标准。红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通过了“全省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这些示范机构功能发挥完善、服务流程顺畅、就医环境舒适,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效应。

  (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逐步增强。按照医改的要求,从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基本药物制度、人事编制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积极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新机制,完善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功能,努力实现由过去片面注重医疗服务向“六位一体”功能、“医防并重”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履行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的职责,开展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健康教育、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体检、妇幼保健、儿童免疫接种等12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慢性病管理、康复服务等。从2012年起启动实施家庭责任医生制度,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从原来的“坐堂行医”逐渐转向上门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目前,全区共组建全科医生责任团队86个,社区居民签约率60.53%,农村居民签约率89.74%;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5.99%,电子档案建档率93.78%;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5.92%;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重点人群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88.99%、90.7%和93.6%。2016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26.8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83%,门急诊次均费用46元,比三级医疗机构低173元,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76%。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共设床位460张,已收治164人。

  (三)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和努力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一是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岗临床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选派到上级综合医院进行一年的转岗培训,取得全科医生资质;并在全市统一组织下,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目前累计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69人,全科护士158人,对口协作赴北京丰台区进修学习业务骨干9人、参加交流学习12人次。达到每个医疗机构都有一名以上全科医生,每千人接近1名全科医生。二是推行上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建医疗联合体或健康管理联合体,实施对口帮扶。由上级医院选派医疗专家到基层定期坐诊、指导,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综合医疗机构建立了以“双向转诊”为基础的医疗协作。同时按照健康管理的要求,依托上级综合医院,在全区组建了两家健康管理联合体(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风公司花果医院)。三是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活动,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医疗环境,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四是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广泛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有中医科和“国医堂”,为群众提供中医药特色的“简、便、廉、效”服务。五是坚持抓好行业行风建设,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八项规定”、“六条意见”、《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医德医风各项规定,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通过一系列专项活动,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服务环境逐年改善,群众综合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困难和问题

  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制约着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制度的运行。主要表现为:

  (一)政策不够完善。一是人员“入口机制”不畅。目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编制数,系2011年在实有在编人员基础上核定的210人,现实有在岗390人,有编人员“只出不进”,一方面表现为编制不足,另一方面是“有人不带编”,社区卫生机构为了发展不得不大量聘请人员,待遇难落实,人员不稳定,缺乏合理灵活的用人机制。二是绩效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实行绩效工资后,实行工资总量控制,奖励绩效难以拉开差距,无法发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出现了新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出现干的多、错的多、扣的也多,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升反降。三是医保定额偏低。基层医疗单位医保定额较低,超出定额部分需要基层医疗单位自己负担,受此限制,社区机构收治常见病、多发病缺乏主动性。

  (二) 管理需要加强。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目前由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举办主体多元化,中心管站的形式也不够统一。二是卫生监督执法需要加大力度。少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环境脏、条件差,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行医行为不够规范。三是社区卫生政策服务宣传不够。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参与度还不是很高,对辖区医疗资源了解不多。

  (三)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一是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高级职称40人,平均到各单位还达不到一个单位一名高级职称人员,且多集中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站缺乏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基层首诊”的需求。受条件限制,基层急缺的中医药、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难以引进,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同时受职称评聘指标限制,社区卫生服务人才技术水平发展受到制约。例如:2016年我区上报符合副高评审条件9人,评审指标只有3个;而通过副高评审后,受聘用指标限制(按编制人数5%下达),有近五分之一的人不能享受副高待遇,此比例还在逐年增大。二是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不均衡,“六位一体”功能的发挥还需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政策惠及群众的理想效应还未能充分释放。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不到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目前仅落实在常规体检和日常保健方面,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签约率高,群众感受不明显的情况。四是基层就医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由于本级财政投入不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施设备不足且陈旧,就医环境多年没有大的改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多方式、多渠道研究解决,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推进和完善社区医疗卫生工作。

  1、抓创建促升级。以“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基层医疗机构“四强四提”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升级达标活动;采取以奖代投、争取项目、引进民营资本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大基础投入和设施设备配置,进一步改善诊疗环境,推动机构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2、抓管理提能力。强化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把手责任制,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人员、诊疗科目等准入要素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与指导,特别是提高基层单位防范风险和医疗安全的能力,理顺机构隶属关系,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力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社区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的服务能力。

  3、抓改革增活力。继续巩固和深化医改,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保障人员基本经费、刚性增资以及政策性补助经费的投入,拉开绩效差距,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活力;建立顺畅的用人机制,在“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原则下,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将人员的聘用管理权交由部门或基层单位。协调争取上级部门,加大基层医保定额倾斜和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广大群众“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制度的有效实施。

  4、抓服务顺民意。强化社区卫生相关政策以及健康知识的宣传,大力宣传推介辖区基层优质医疗资源;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扎实推进“六位一体”功能的完善与发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落实到位,突出一个“实”字;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与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惠及广大群众。

  关于全区社区医疗服务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2017年3月30日在张湾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上

  张湾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由副主任段厚荣带队,于3月14日至15日对我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六位一体”功能发挥情况(“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指导,简称“六位一体”)、家庭医生签约情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卫计局关于全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和部分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的情况介绍,就目前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医疗卫生工作现状

  1、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体系情况:中心管站,承办主体多样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中心管站”的管理模式。每个街道至少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对所辖社区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中心和各服务站构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的格局。截止目前,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45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8所。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5所是政府公立医疗机构承办或转型(实行了药品零差价),十堰市中医院东风分院转型1所,社会资本承办1所。3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由政府公立医疗机构承办14所、驻区医疗机构转型或承办14所、社会资本承办10所。政府公立医疗机构承办的和驻区医疗机构转型或承办的共28所社区服务站,其隶属关系和经营模式又有所不同,有的是定任务,按照完成任务的情况核定工资;有的是自负盈亏;有的名义上是公立医院承办,实际上是挂公立医院牌子的个人承办。45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围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等“六位一体”功能,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能够承担社区两大任务“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不能胜任“家庭医生”之重任

  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总体水平是比较高的,曾被授予全国、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红卫、花果、东风、阳光栖谷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甲A标准,夏家店、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甲B标准,红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通过了“全省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这些示范机构功能发挥完善、服务流程顺畅、就医环境舒适,起到了示范带动效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从业人员723人,年均门诊25万人次,住院3800人次,基本保证群众的“基本医疗”,小病不出社区,而且很多卫生服务机构还处在“吃不饱”的状态,就诊等待时间不长,设有住院床位的中心,床位也宽松,不存在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又因其定位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同类项目定价相对低廉,政府公办的五个中心率先实行了药品零差价,费用更低,红卫中心住院的床位费仅8元。比较起来,社区就医不算“贵”, 2016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26.8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83%,门急诊次均费用46元,比三级医疗机构低173元,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76%。

  基本公共卫生方面,特别是2007年以来,按照新医改的要求,努力实现由过去片面注重医疗服务向“六位一体”功能、“医防并重”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履行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的职责,开展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健康教育、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体检、妇幼保健、儿童接种预防疫苗等12类46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个机构都有至少3人专门负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的机构甚至三分之一的力量用于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同时,公共卫生服务又与医疗服务密不可分,建立档案、预防体检、发现病情、初级诊疗、双向转诊、慢性病管理、康复服务,一整套健康保障体系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既是前沿卫士又是后方保障。目前,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5.99%,电子档案建档率93.78%;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75.92%,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人群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88.99%、90.7%和93.6%。

  家庭医生签约流于形式。2012年起启动家庭医生制度,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从原来的坐堂行医逐渐转向上门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愿望是良好的,但以目前家庭医生签约的现状来看,签约的双方都没有进入状态。

  3、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亮点:中医药推广、医养结合和特色专科

  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实至名归。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有中医科和“国医堂”,几乎所有的服务站都设有中医科,中医理疗、针灸、熏蒸、艾灸、推拿按摩、中药汤散丸等传统的中医药项目得到推广运用,以其“简、便、廉、效”广受欢迎。2000年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中医药在我区就开始得到重视,2002年、2004年先后通过国家、湖北省组织的创建检查,获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201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中医药先进单位(示范区)的复核验收,创建为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视察中我们了解到,有些辗转多个大型医院的疑难杂症,在社区的国医堂一不小心就康复了,这样的例子还不少。在中医药领域,或可说是“高手在民间”。

  医养结合,看似夕阳是朝阳。我区三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试点,还有一些社区正在积极探索。如红卫王湾社区卫生服务站,设了24张养老床位,常年满员。通过现场了解,老人们和儿女们都很满意。养老市场广阔,而养老离不开医疗和护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设养老项目,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品质的朝阳项目。

  特色专科,要真本事有真实惠。如阳光栖谷中心开设的血液透析专科,引进26台专业透析设备,单次收费个人负担部分最低只需几十元,真正给那些需要血液透析又不堪经济重负的病人带来了福音。这样的特色特长专科在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已有之,只是尚未做大又缺乏宣传,存在于口口相传的小范围。

  二、存在的问题

  按照新医改的要求,从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基本药物制度、人事编制以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积极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运行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功能,努力实现由过去片面注重医疗服务向“六位一体”功能、“医防并重”发展。改革以来,我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任何改革都是一个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作为改革试点和先行单位的政府公办医疗机构,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为后续的全面改革打好基础。

  1、财政投入不足。一是已核定的210个编制人员基本待遇未打足;二是未建立合理的人员进出机制,十年来在编人员“只出不进”。三是基础建设、设备购置方面投入不足。

  2、激励机制不活。目前的绩效工资管得过死,出现了新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出现干的多、错的多、扣的也多,影响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3、医保定额偏低。社区卫生机构定额偏低,超出定额部分需要社区医疗单位自己负担,影响了社区机构收治常见病、多发病的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1、保基本。一是保医务人员基本待遇,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将人员经费包括公积金、医保金、养老金、中途调资增资等应由财政负担部分落实到位;二是保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待遇,基本药物补助、公共卫生经费等应由财政支出部分纳入预算保障到位。

  2、建基础。强化医保政策导向,引导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差别化支付,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定额,将力量和政策向基层倾斜。

  3、建机制。一是激活用人机制,放开人员正常进出渠道,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将人员的聘用管理权限交由基层单位;二是激活激励机制,改进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真正实现单位和个人都能够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强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全面管理,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专业技术水平和医德医风并重,提高整体服务质量;二是加强风险防控,理顺承办、挂靠关系,评估医疗风险、全面整改管控,对超出我区管控能力的,及时向市卫计委提出建议;三是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确保宣传到位、服务到位,真正惠及百姓。

  张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出  席:

  杨启斌赵绪英胡光群段厚荣马春雷

  项  岛王文豪方凤英甘成平叶克国

  吕萃华朱少铭李  军杨春想杨  磊

  肖  平闵铁平汪燕琴陈华岳郝海燕

  袁  波徐忠先郭承万曹淑丽龚  刚

  龚  斌梁  武熊  森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关人员35人:

  肖  旭王月高海  斌杨  凡鲍玲珍

  陈  伟张吉娥林广隧罗  义张达平

  朱立强张定山刘兆平金晓军鲍  彬

  李  志王红莉李光武周  峰王国祥

  张  燕陈亚琴王启勇程胜利耿  娟

  郝天生熊子钰曾  杰田建华高  俊

  刘  君谭午阳殷婷婷高媛媛刘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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